西安市民王女士在高新区一家网络理财公司做客服,最近她遇到一件烦心事,上周五下午六点公司突然通知要加班,她以自己有事为由拒绝了加班,没想到公司主管居然说不加班就让她离职,为这事她一气之下就没去加班,结果第二天真的被公司解约,于是她在网上晒出了整个事情的经过让网友们给她评评理。
王女士说抗拒这突如其来的周末加班,是觉得公司应该事先商量而不是搞突然“袭击”,她据理力争,却换来人事部领离职单的回应。
王女士:“我认为这个加班就是哪怕你不是按照三倍工资去给,我可以理解,但是你至少应该去考虑你的员工有没有自己的事情要干,至少要在双方达成协定的条件下去完成,不然你公司确实把该做的事做了,但是员工谁家里没个急事。”
记者来到王女士所在的公司,主管小陈说,当时加班信息是在工作QQ群里发出,大家都默许了加班,只有王女士在QQ群里抗拒加班一事,让她很难管理。
小陈:“她说不早说,来不了,我说明天没有任何理由必须要到,否则去人事部拿离职单,她给我的理由是她起不来,由于你不来加班,我们在做各自的事情以外还要共同再去做你的事情,这样别人心里会很不服气,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主管小陈说王女士是今年10月8号在公司开始试用期工作,公司也只是让她填写了一个入职申请,没有签订正式合同,辞退王女士是在情理之中。
小陈:“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再去跟她协商,加上她之前的重大失误让公司损失总共有六七千块钱,综合这些考虑所以我们将她辞退。”
王女士该不该因为不加班就被解约呢?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王女士和单位已经形成事实合同,公司制式合同没有试用期解约相关规定,虽然在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单方解约,但在王女士这件事上从解约程序上是存在瑕疵的。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波:“如果她不来加班就要求说你不能来上班了,那首先我们肯定认为你的解除的理由是不是你在规章制度里有明确的规定,否则的话单纯的因为劳动者不来加班就解雇,那么这个在解雇的程序上是存在一个瑕疵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承担一个违法解除赔偿的一个法律责任。”
关注:街头采访少数人认为被迫加班需维权 但怎么维权不知道
王女士因为拒绝加班被解约,网上关于加班发牢骚的也不少,那么大家对加班这件事都是怎么看的,记者在街头进行了采访。
在西安街头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上班族,有百分之七十的人回答加班是工作需要很正常。
西安市民任女士:“我觉得加班还挺好的,有时候公司需要,就是看你是什么心态了。”
西安市民马先生:“基本上经常加班,忙起来话有时会通宵。”
采访中也有一些人说加班多数是被迫,但很少想去维权。
西安市民张女士:“我觉得作为企业不加班我觉得不可能。”
西安市民韩先生:“强迫安排你也得干呀,不干怎么办。”
西安市民王先生:“我先会从网上搜索相关法规,但是具体到哪个部门维权我还不是很清楚。”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为法定工作时长,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安排劳动者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律师认为,从王女士的经历看,用人单位是因为一个紧急的事件需要加班,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劳动者必须执行加班任务,但单位必须支付王女士平日三倍的工资,律师提醒如果用人单位在非紧急情况下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可通过四种方式维权。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波:“如果说是在用人单位确实不是一个必要的加班情况下,就是说我只是单纯,我就是想延长你的工作时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强迫劳动者劳动,强迫你延长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它显然是违法的,我们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谈判,这是一种形式,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调解组织的主持去用人单位达成一个协商的程序,第三,我们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去反映这个问题,由劳动监察部门来责令他们去改正,如果说这些程序都没有达到一个相应的效果的话,劳动者可以通过采取申请劳动仲裁,去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