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平均增长13%以上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日期:2017-12-23 浏览

  综合新华社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制定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制定《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旨在做好“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规划共分四部分:一是背景,二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三是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四是强化组织实施。

  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有效控制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就业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形成;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就业形势将更加复杂,就业总量压力将继续加大,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

  “十二五”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规划还提出,到“十二五”末,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劳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劳动者,就业稳定性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为12.5%。“十一五”末,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65%,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为50%。

  “十二五”我国城镇将新增就业4500万人

  “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将新增就业4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在就业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就业结构要更加合理,城镇就业比重要逐步提高,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

  在有效控制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方面,规划提出,要将失业人员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使平均失业周期进一步缩短,并实现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援助的长效化。

  “十一五”时期,我国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771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十一五”末,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4.1%。

  “十二五”末我国95%以上社区将设就业服务平台

  到“十二五”末,我国全部街道、乡镇和城市95%以上的社区将设立基层劳动就业服务平台。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市场管理制度逐步统一,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将实现全国互联互通。

  规划还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体系,基本完成企业、街道、乡镇基层调解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仲裁结案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