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求职,帮你闯过“婚育”关!
据调查,很多企业在招聘时更倾向于聘用男性或者已婚育的女性员工,因为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新招的女员工在刚入职一年半载内就结婚、生育,连续休婚假产假,这会影响企业最初设定的岗位正常工作目标和绩效完成。所以,女性需要认清这个残酷的现实,学会接纳自己的“弱势”。
职场女性如果确定在这个阶段的重点目标是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即优先考虑自己的事业,那在面试中应该告诉面试官“我还没有结婚,我目前两年以工作为主,还没准备考虑结婚生育的事情。”或者“我虽然已经结婚,但是目前尚无生孩子计划,还是想集中时间和精力好好工作。”这样的表态既漂亮又让企业“安心”。在面试中将被动变为主动,可以满足企业的安全感需要,即使你入职工作一段时间后“意外”怀孕,企业也是能够理解或者无奈接受的。
其次,你需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利。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女职工不可以怀孕,如果企业有类似的“霸王条款”而限制了生育权,你可以拒绝接受。如果企业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如果只是感觉“被暗示”辞职,大可以不不接受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