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红包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就业是13亿多人口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据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将2016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予以延期。
为将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日前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对一些具体管理操作问题作出了完善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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