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则“会‘福州话’怎么也能成为求职的优势?”的新闻迅速引起热议。近日,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59名劳务派遣人员,其中行政审批局窗口岗位招收3人,在其他要求一栏备注“熟悉福州方言者优先”,此举引发不少市民的热议。有市民质疑,要求熟悉当地方言,有对外来市民求职设门槛的嫌疑。
说实话,闽南方言确实难懂。行政审批局窗口又是服务的最前线,每天和基层群众打交道,少不了用闽南话交流。倘若不懂闽南话,显然难以正常开展工作。但是在理解招聘“会福州话优先”的同时,对方言的过度保护会开普通话推广的倒车。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为推广这一基本国策,我国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职场环境中,大力倡导使用普通话,且已取得显著成效。而一旦各地行政招聘中,“熟悉方言者优先”蔚然成风,就可能出现让方言盖过普通话的倾向,进而普通话推广的成效。
就业歧视现象越来越多,甚至一些企业的理由简直可以说是奇葩,下面就来盘点一下各种奇葩的就业歧视理由,让大家都来长长见识!
以校论薪,普通高校6000清华10000
今年11月22日,在中山大学本科专场招聘会上,有企业在招聘时将应届生就读的院校分为普通、重点、211工程、985工程以及清华北大电子科大等5个梯度,起薪也是由6000元逐级递增至1万元。
长相决定工资高低
去年,东莞南城第一国际汇一城近百名清洁工很郁闷,因为“长相”竟成为决定工资高低的标准之一。年纪轻、形象好的,月薪2800元,其他的则为2650元,而两者工作量几乎差不多。
“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
女大学生黄蓉(化名)在应聘杭州市西湖区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文案策划一职时,三次被该单位以“限招男性”为由拒绝。后来,黄蓉以“用人单位招工的性别歧视”为由起诉该单位。最终,法院判决该校赔偿黄蓉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没谈过恋爱概不录用
厦门大学2015届毕业生春季招聘会现场,一家营销策划公司打出了这样的口号:“大学期间,你没谈过恋爱,也没被追过,连暗恋对象都没有?那你不用来了!”
无独有偶,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的毕业生小黄去应聘杭州一家出售监控设备的公司,面试官在得知她大学里没有恋爱经历后,连实习的机会都没给她。
“外来的和尚念经难”
2013年,安徽籍女大学生江亚萍在应聘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员一职时,因非南京户籍被拒绝。经过15个月马拉松式的维权诉讼,同年8月,江亚萍终于拿到了1.1万元的赔偿款。
老板炒我鱿鱼只因我姓裴
2015年,女孩裴红在长春打工期间,因被嫌晦气,曾7个月之内被炒7次鱿鱼。记者采访裴红老板是否忌讳裴字与“赔”同音时,她反问一句:“开门做生意,谁不想讨吉利?”
个子矮也有错
冯先生报考某事业单位办公室职员岗位,笔试成绩一路过关,但最终在体检时却“卡了壳”,他的身高不足1.6米,用人单位说他没有达到最低身高标准。冯先生质疑:在办公室工作,有什么理由说长得“高大威猛”就一定要比“短小精悍”干得好?
星座不符,躺着都中枪
处女座的小温毕业于杭州师范大学。 2016年,她在家乡温州的一家知名广告设计公司应聘设计师岗位时被告知:“如果你是处女座或者天蝎座的那就不好意思了。”
和老板属相相冲,不能共事
小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学生, 2015年,在杭州找一份暑期兼职。在应聘一家蛋糕店时,该店老板以生肖相冲为由拒绝录用。据了解,来该店应招的人不少,其中许多都因属相不合被拒。
这样的现象还非常多,不得不说,这些企业为了招聘还真是花了不少的心思,只是苦了那些求职者们辛辛苦苦的求职结果被这些缘由拒绝,这样的求职过程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
奇葩规定不一定违法
就上述被网友称为用人单位“奇葩规定”的事项,记者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得知,尽管有的规定看起来比较“另类”,但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
一个主要的判断标准是要看这些规定是否违反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比如我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诸如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三年不得结婚、生育要排队等内容,则明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此外,有些单位的“奇葩规定”是以劳动规章制度形式出现的,如果这些规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且事前也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诸如经过该单位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进行了公示、告之了劳动者,那么即便有些“奇葩”,也属合法范围,劳动者必须遵守。需要提醒的是,在监督用人单位是否依法行事的同时,劳动者自己也应该端正工作态度、不断增强员工应有的素质,因为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