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遭遇性骚扰女子被辞退
前不久,妇联权益部接到一起有关于男上司对女下属进行性骚扰的投诉。来投诉的年轻女子称,骚扰她的男上司在遭她拒绝后,将其辞退。
7月28日上午,小萍(化名)来到妇联权益部信访接待室,哭诉了自己的遭遇。小萍说,她被公司辞退了。公司的理由是她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导致工作出现失误,不再适合继续在公司工作。小萍认为自己被辞退和几个月前拒绝上司的一个无理要求有关。小萍说:“我没有什么精神病,发生那件事(指上司对其性骚扰之事)前,我表现一直很好,从来不出错。那件事对我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导致我精神压力很大。我把上司对我性骚扰的事说了出去,他(指上司)是为了报复才这么做的。”
前不久,本市妇联权益部接到一位年轻女子关于性骚扰事件的投诉。在这起让人困扰的事件中,该女子称遭受到男上司的性骚扰,她因此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据了解,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目前,性骚扰事件多发生在工作场所,少部分发生在公共场合或者私人场合。职场性骚扰又大多发生于上下级之间,建立在权力地位不平等的基础上。而且,由于种种原因,性骚扰的事件在取证方面很难。那么,性骚扰如何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妇女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呢?
投诉自述:事发后,他反咬我一口
我2000年毕业后进入这家公司工作。最初,我在前台当接待员,后来由于表现出色被调到办公室工作,每天负责公司上层领导的往来文件。今年3月份的一天,为了赶一份重要的文件,我加班到深夜11点多。当时,副总(被小萍投诉,对其进行性骚扰的副总经理)为了等这份文件也没有下班。文件完成后,副总提出送我回家,因为平时在公司副总为人和善,对下属都非常好。我也听说,以前有同事下班晚了,副总都会送他们一段。所以,我欣然接受了副总的好意。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的,我夸副总一点儿都没有老总的架子。他笑着对我说,以后下班晚了就给他打电话,他可以送我回家。
就这样,我遇到加班晚了就会给副总打电话,副总也是非常乐意地开车送我回家。但没想到时间长了,他会对我有非分之想。今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加班时正赶上副总也没走,他就像平常一样送我回家。路上,他突然握住我的左手,说他喜欢我。我没想到会这样,紧张得不知道该怎么办。等我脑子反应过来后,一把将手抽了出来。我不记得自己当时说了什么难听的话,只记得他的脸色很难看。车开到我家楼下后,我迅速地从车里跳了出来,回到家,我委屈地大哭。那一夜我都没睡,害怕自己拒绝了副总,不知道明天他会怎样对我。思来想去,我决定明天去找他好好谈谈,告诉他自己是个正派女孩,不做有妇之夫的情人。
第二天一早,我早早地来到公司等副总,走进他的办公室,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并说:“如果您再对我这样的话,我就会把这件事告诉总经理,让他来主持公道。”其实我就这么一说,只想吓唬吓唬他,让他以后别对我那样了,但没想到他信以为真了,担心我去总经理处告状。后来,他找到总经理反咬一口,说我想勾引他。后来,总经理私下找我谈话,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总经理听后没说什么。
事后,我害怕副总继续污蔑我,我就把这事的事实告诉了公司里跟我关系不错的两个姐妹,没想到她俩又告诉了其他同事。就这样,公司里很快就传得沸沸扬扬。6月7日,我就被公司辞退了。
记者调查:办公室负责人辞退她给了工资补偿
随后,记者找到小萍所在的公司,在表明记者身份后,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对记者说:“这件事比较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话能说清楚的,目前这事我们还在处理,结果并没有出来,另外,我们不希望媒体介入。”
当记者问及辞退小萍的理由时,办公室负责人说:“我们辞退员工需要向你解释吗?她(指小萍)表现好我们能辞她吗?”“那您所指的这个表现是什么?”记者追问。“她精神不好不能上班,辞退她我们是给了工资补偿的。”
公司女同事:小萍人好表现也不错
小萍公司的一位女同事告诉记者:“整件事我也是听小萍说的,她说副总对她行为不检,其他的我也不清楚。”
“那小萍平时在公司表现怎么样?”记者问。
“挺好的,她总是早来晚归的,对同事热情大方,平时我没时间去吃午饭,她就帮我买。”
“听说公司辞退她是因她有精神病,是吗?”“这个我不清楚,但小萍怎么会有精神病呢,她人很好的,只是出了那事儿以后,她开始变得有些精神恍惚,以前她从不这样。”
当事副总:她有证据可以告我
小萍的女同事向记者提供了副总的手机号。记者拨过去,副总接了电话。
记者提出面谈,但被拒绝了:“有什么事就电话说吧,我很忙。”
“对小萍投诉的性骚扰的事儿,你能谈谈吗?”
“事情既然都这样了,我也不想说什么,现在只是她单方面地说我对她进行性骚扰了,但证据呢?她为什么不拿出证据来?她要有证据可以去告我。我没有对她进行性骚扰,是她向我表现得过于热情。”
说罢,副总以要会客为由将电话挂了。
离职男主管:只是感情误会而已
对于小萍被性骚扰一事,一位刚从该公司离职的主管汪先生对记者说:“我和副总关系不错,他不是那种见了女人就起色心的男人,其实这事要怪也得怪小萍自己,谁让她没事总找副总送她的。她太热情、太开朗了,副总误以为小萍对自己有好感。这事儿,男人嘛,谁遇到都会想想的,对吧?其实小萍长得很一般,不是她自己表错意,副总哪能看上她呀!”汪先生表示,这件事不能和性骚扰扯到一起,只是一个感情误会而已。
专家观点:性骚扰取证难相关法规要细
在记者的采访中,大多女性表示有过被性骚扰的经历,但碍于情面隐忍不发。同时,她们也表示,这种隐忍肯定会让性骚扰实施者得寸进尺。
妇联权益部刘部长告诉记者,性骚扰是近年来经常被提起的问题,但在认定和操作上还有一定的难度,还需要在司法上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因为性骚扰多半发生在两个人独处的环境中,小萍遇到的这种情况,即使当时报告了警方,也很难取证。如今取证难是认定性骚扰事件的最大问题。
天关律师事务所李宪凯律师认为,法律对于性骚扰光有原则性规定是远远不够的,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性骚扰?性骚扰的救济方式有哪些?妇女如何证明自己受到性骚扰?以及怎样远离性骚扰的伤害等等。不解决这些问题,妇女的权益就得不到真正的保护。
深感受伤女子要起诉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小萍的情绪激动,她说自己原本开朗又活泼,经过这件事后,她变得沉默、抑郁,常做噩梦。说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小萍说了一句让记者深感意外的话:“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当初我还不如依了他,那样我也就不会被辞退了。现在公司里风言风语地传开了,有人说我并非遭遇了性骚扰,而是我勾引上司不成反咬一口。这话让我难受极了,我死的心都有。但我死了就更加说不清楚了。我不能让他逍遥法外,不能让其他姐妹再受到他的伤害。我要揭发他,我要告他!”
(编辑:董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