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年薪1.5万元”、“自认为相貌姣好或英俊,擅长交际、会喝酒者尤佳”……最近,刊登在我省一家知名人才网上的一则研究生招聘公告,让不少求职者咋舌:去出版社当编辑还要酒量过人?
出版社:喝酒是工作一部分
8月20日,记者在我省一大型人才网上看到了这则招聘广告:“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员工若干名。要求:中文或政治、国际关系、哲学等文科专业的研究生,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及政治素养,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自认为相貌姣好或英俊,擅长交际、会喝酒者尤佳……起步年薪1.5万元(可面议),免费提供中餐,有效益奖金,奖金不封顶……”
根据广告,记者前往该出版社咨询相关招聘细节。该出版社一位工作人员证实,他们确实发布了这样一则广告,针对的是研究生学历的高级人才;受聘人员以后主要从事编辑等文字工作。
对于“会喝酒”这个要求,记者表示不解。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这个职务还要从事一些社交活动,所以会喝酒的应聘人员相对有一些优势。“喝酒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她对记者说。”
求职者:薪水再高我也不想干
周先生是省外一所名牌大学的文科研究生,与该出版社要求的专业对口,而且他也很想到杭州来工作。不过在看到这则招聘广告后,他却十分反感:“或许会喝酒、懂交际应酬已成为某些单位用人的潜规则,也许不懂交际的人在当今社会并不吃香,但用‘会喝酒者尤佳’这样的要求来限制人才,其用人观念太狭隘了,就算薪水再高,也脱离了一个文字编辑正常工作的范围,所以就算日后单位效益好、奖金高,我也不想干。”
用人单位:酒量不是决定合同的关键
就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杭州多家企业的负责人,他们的看法是,喝酒是社交手段的一种,但绝对不是必须的,就算滴酒不沾的人,照样可以胜任,关键还是要看具体的岗位分工。
一酒水批发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开拓市场,他每周至少出差3天。这3天时间里,中餐、晚餐几乎都是和客户们一起。宴会上经常会喝一些酒,但都是适可而止;如果对方客户是女性,通常就改喝饮料,“虽然我卖酒卖了10多年,但酒量一直很差,这就足以说明,喝酒很重要,但绝对不是必须的。”
另一家大型食品企业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谈判水平才是真正的筹码,喝酒充其量是在谈判的基础上起到一些缓和或促进气氛的作用。真正促成一个双赢合同的关键,绝对不是酒精。”
浙大教授:肯定不鼓励在校生饮酒
对一些单位把喝酒作为招聘的重点参考条件,记者联系了浙大教授史晋川。他认为,这会对在校学生择业产生不良影响,“一些单位把喝酒当作一个重要的招聘条件,多少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够完善有关,致使一些商业行为并不完全依据商业规则,而遵循了一些边缘化的潜规则。特别在一些可做可不做、自由裁量权比较大的情况下,也许多一杯酒就能把事情搞定;但我认为,这类行为毕竟是负面的,对社会和在校生都会产生副作用。”
编辑插嘴
出版社招聘文字编辑,我的第一反应就跟本人在报社干的活差不多,文字编辑从事的工作,怎么想都跟喝酒八杆子打不到一起,可是为什么会提出“相貌姣好或英俊、擅长交际、会喝酒者尤佳”等诸多让人匪夷所思的条件,我看该出版社多少是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了。
现在许许多多的招聘广告,其实本质上都是希望能招募一些拉业务的能手,既然是拉业务,自然要具备较好的交际能力,其工作性质跟文字编辑也完全是两回事。至此,虽不确定该出版社究竟是招募文史功底深厚的研究生,还是喝酒功底深厚的业务员,还是希望招募两者俱备的全能选手,至少能肯定这则招聘广告有点像跑了题的高考作文,既然跑了题,相信也得不到人才市场给出的高分。
(编辑:师至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