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女性“三八”无休假期蒸发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日期:2017-12-28 浏览

  昨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根据国务院1999年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妇女应放假半天。但是,网上的一项职场调查显示,近七成女性在这天不休息、不放假。

  市民杨小姐说,她参加工作已经3年,从来没有在三八妇女节放过假,公司只会在妇女节给女职工发一些慰问品。根据某网站的一项有关三八妇女节调查显示,只有两成在线投票网友选择“单位给女性员工放假”,不到10%的投票者选择“放不放假都要上班,因为工作太忙”,近七成投票者则表示“不会休息、不放假,照常工作”。调查结果还显示,49.94%的投票者希望“单位有一份礼物送给女员工”,其次,45.32%的投票者选择“在妇女节为上班的女性发双薪”,而愿意让单位在事后以“聚餐”等形式补偿的最少,不到5%。

  不放假的原因有多种。安亭一家国有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公司处在郊区,不少员工从家里到单位要2个多小时,放半天假对企业和员工而言都很不划算。“半天假期有些尴尬,在工作安排上也很难调度。”

  记者发现,在一些诸如饭店等服务性行业,多数女职工在三八妇女节无法休假,不少人也没有因此得到额外补偿。天潼路上一家四星级饭店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饭店需要正常营业,服务员、前台等等大多是女职员,不可能全部放假。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答复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业内人士指出,这个文件否定员工在三八节工作的加班费,也没有坚持用人单位不给女职工放假会违反法规,因此,不少妇女在这一天往往得不到半天休假待遇。

  

 

 

 

(编辑:董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