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中在公开招聘、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近日做客人民网访谈,就《条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新《条例》突出的优势体现在“依法治国、依法管理”
吴江指出,新《条例》首先是一部新的法律。这样的立法层次比较高,对于我们目前正在推进的深化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应该说于法有据,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框架。同时,它提出了一些深化改革的思路,在法律里面都有所体现。对于我们事业单位今后在深化改革过程当中,提供了一个的遵循的规则。它的最大的优势体现在依法治国、依法管理,它对于今后管理机关来说是一种权力约束,对于广大事业单位的人员来说是一个权益的保障,对于具体管理工作来说是一个规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变化未来由市场来决定
吴江谈到,过去我们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机关是绑在一起的,机关动你就动,机关涨你就涨,体现不出自身的特点。2006年工资改革以后,提出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但实际上从目前实施来说还是不够平衡,比如说有些地方搞了,有些地方没搞,《条例》出台以后,将会进一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条例的特点,一个方面体现在激励性方面,也就是说,怎么样更好地激励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业绩,来获取更多的报酬。比如说分三大块,第一块是基本工资,第二块是绩效工资,第三块是津补贴,都有一个很好的结构体现。
吴江指出,另外一个特点是提出了正常增长机制问题。我们所说的正常增长机制主要讲的是一个调标。正常增长机制主要是针对社会,一个是和社会企业的同类人员进行比较,和公务员进行比较。通过这样的比较以后,我们可以看到哪些工资高了、低了,可以做一些调整。另外参考物价,每年物价上涨的幅度可以进行调整。还要参考社会平均工资,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适当地做一些调整。总的来看,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就使事业单位的工资决定机制发生了变化。由谁来决定,过去由机关决定,机关涨我们才涨,今后的决定由市场来决定,整个社会的工资上去了,我们事业单位的工资,提供公共服务这样一个报酬总体就往上正常增长。
事业单位医疗和养老保险并轨方向已经明确了:走社会养老保险
吴江谈到,事业单位人员要想能够真正能进能出,社会保险应该跟得上去。也就是其人员可以走上社会,走上社会以后,后顾之忧没有。医疗和养老保险这一块改革一直在探索,大家也知道,我们曾经也搞过试点,也在推进,但是进展比较缓慢,总的来看,这是一个逐步探索的过程。最关键的就是和机关,和公务员是不是能够统一的。是比照公务员,还是比照企业。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理在2014年的工作重点任务上就明确了,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进一步明确今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就意味着我们今后的养老保险主要还是要跟着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国家统一的制度来推行。
吴江最后指出,事业单位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并轨,这个《条例》原则性地给了方向,今后怎么样去推进,还要等着国务院下一步统一的规定。因为这个规定既涉及到机关,又涉及到事业单位,既涉及到一类,还涉及到二类,不同的办法,根据国家统一的规定。所以这个条例只是作为原则性的规定,给出了一个方向,这个方向已经明确了,就是走社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