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将选聘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日期:2017-12-28 浏览

  备受关注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13日落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并从分类改革、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和措施。

  明确国企改革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提出到2020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护资源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

  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关键词:用人

  选聘职业经理人 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

  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这一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文件,明确地表达了未来国企用人机制市场化、去行政化的总体思路。新出台的意见将如何有效改善国企的用人制度?

  双轨

  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这个改革方案直指国企用人制度的弊端。”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说,现在绝大多数国企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人员,都是上级政府部门直接任命的,而非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方式。此次改革直面问题,首先厘清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并且赋予董事会关键的用人权,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说,用人制度改革可以有效激发国企经营者的积极性:组织任命的出资人代表——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应该拿政府规定的报酬;由董事会向市场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包括总经理在内可以拿市场化的薪水。

  目前,国企中市场化选聘的高管占比还非常小。有统计显示,自2003年以来,央企公示的高管人选中,来自于本系统内部的占42%,来自具有国资背景的占47%,只有11%左右的人选来自于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