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些特殊行业外,如果用人单位把一些与工作无关的要素作为招聘条件,如企业招聘员工时,把相貌、性别、年龄甚至户口、民族作为必要条件,从而使就业者不能平等就业,就是就业歧视。
在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歧视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年龄歧视
用人单位总是把求职者的岁数限定在一定范围内。许多城市大龄下岗职工深受其害。48岁的张先生是太原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听说南方许多企业缺乏技工。具有熟练电焊技术的张先生想通过中介公司去南方打工,可是许多企业的招聘条件很明确:只招35岁以下的。张先生遗撼地说,我一看人家的招聘条件,再一看去应聘登记的都是清一色的年青后生,一下子就心灰意冷了,扭头就走。现在只好找了一份家政清洁工作。
二、性别歧视
在每年的大学毕业生双向选择会上,许多用人单位明确声明“不招女生”。其借口是,女的要生孩子,要耽误工作,生了孩子后就会不专心工作。还有的用人单位竟然说,女的话多,喜欢说三道四,容易影响工作关系等等。有的用人单位更干脆:“女的免谈”。
三、学历歧视
一些公司招聘员工为了“跟风”,一看别的单位只招收本科生,好,他们招本科,咱们就招研究生,还美曰其名为“追求轰动效应”,根本不考虑“杀鸡是否用得着牛刀”。
四、相貌、身高歧视
以貌取人,古已有之。一些公司招聘员工好似选美,完全不看是否有真才实学。山西大学文学院的一位毕业生小李因身高原因应聘屡试不中,小李说,上初中的时候,老师就教给我们“不拘一格降人才”,但到了社会上怎么就成了一句空话?
五、户籍歧视
这种现象在大城市尤其突出,外地人在用人单位眼中好似“异类”,一纸户口薄好似一道“隔离墙”,不知多少有才能的人因此没能进入更能发挥自己才能的行业。
如今的就业歧视早已不在限于这几种,现在的就业歧视也是五花八门,比如星座、属相、血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