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今年清明节小长假是4月2日-4月4日这三天休息。
在聊这个话题的时候,我们必须先设定一个前提:您是一位标准工时制的员工。正常状态下,您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员工。简单地说,你每天朝九晚五,每周做五休二。
那么,在这三天里假如你加班了,就应该获得补休或者加班工资。
假如你正好在4月2日和4月3日这两天加班,那么,你可以有两种选择:
①要求单位给予补休,补休时间等同你加班的时间。也就是说,每加一天班,就可以得到一天的补休。
②要求单位另支付200%的日工资。
而在4月4日这一天,是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假如你加班的日子正好是这一天,那么单位必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给你!
问题来了!
●补休和加班工资那个“大”?《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很明显,从顺序上讲,补休应该是第一选择。
●所有的加班都可以用补休来解决么?
既然补休是第一选择,那好啊,老板说以后咱们公司所有加班都用补休来解决好了!这样可以吗?
不可以!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用补休来解决。
“做一休一”,有加班费么?
小王在某服装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劳动合同约定,小王的岗位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实行做一休一轮班制,工作时间参照公司开店和关店时间,每天10.5个小时,轮到法定节假日也不休息。因此,经常会出现即使如元旦、春节等法定假日小王仍要正常上班的情况,可他从来没拿过一分钱加班工资,小王感到很郁闷,难道就因为做一休一,自己在那么多节假日的付出就没有回报了吗?
在加班这事儿上,劳动者常常会被引入一些误区,类似小王这种“做一休一”就是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
公司认为小王的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工作一天休息一天,一年中包括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是182.5天,每天工作10.5个小时,共为1916.25个小时,未超过2000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所以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资。公司的观点正确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