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上海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2190元增至2300元,同时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增至20元。这是继陕西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来,今年来第二个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
3月24日,陕西省人社厅发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上调2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元/小时(上调2元),其他地区也各有上调。
上海在调整之前,月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已位居全国首位,天津(1950元)、广东(1895元)、北京(1890元)和浙江(1860元)紧随其后。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但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逐年减少,2014至2016年全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数分别为24个、19个和9个。
按照政策,今年全国各地至少有22个省市需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已有省市明确表示不上调。
目前青海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排名最低,为1270元/月,且该省执行的还是2014年5月起调整的标准。也就是说,青海省已经近3年未调整过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广东省明确,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步伐为何有放慢趋势?人社部原副部长信长星曾有过明确解释:由于人工成本上升,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如果要企业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可以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和涨幅,因此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应趋于“保守”。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越是经济下行越要考虑劳动者利益。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利益。在经济下行过程中,既要考虑企业方的利益,也要考虑劳动者利益。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则表示,“物价在上涨,消费水平在上升,最低工资标准如果长期不调整就会出现劳动力流失,将进一步影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