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已婚未育女性求职屡吃“闭门羹”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日期:2017-12-28 浏览

  求职难,就业难,这对于女性来说似乎更明显一些,尤其是一些刚结婚未生育的女性则是难上加难。昨日,牡丹晚报记者在市人力资源市场采访时,不少女性抱怨自己被公司因为“要生孩子”为由拒绝录用。那么,她们的权益谁来保障呢?

  婚后女子求职遭8家公司拒绝,多数女性称“有此遭遇”

  采访时,牡丹晚报记者遇到了连续一个多月在市场上找工作的刘女士。今年27岁的她结婚不久,只因原来的公司出现了一些问题,她被迫辞职,从此却陷入了“无活可干”的地步。刘女士向牡丹晚报记者抱怨说:“我是今年3月份结婚的,婚后就想着再找一份工作。谁知道,一些单位的招聘负责人一听说我刚结婚还没孩子,赶紧就把我打发了,这可把我愁坏了!”据刘女士估算,大概有8家公司在面试的时候,因为“已婚未育”而拒绝了她,让她颇为难过。现在,刘女士跟丈夫一起贷款买了房子,每个月需要还贷款,她失去工作后,家里的经济状况越发窘迫起来。

  记者针对“已婚未育”找工作难的情况连续采访了十几名女性,她们均称有这种“遭遇”。今年32岁的张女士说:“我26岁结婚,此后连续应聘了十几家公司,都因为没孩子被拒绝了,索性一直在家当‘全职太太’。现在孩子上幼儿园了,就想着再找份工作。”在采访中,不少女性对招聘公司的这种规定颇有微词,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女性的就业权利,但是却没有哪个人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基本上选择了默默承受。

  公司称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无法承受女性“结婚生娃,频繁请假”

  “如果招聘到一名员工,刚刚培养得能上手,结果她因为结婚生孩子请假或是辞职了,让公司怎么办?”一家胶带销售企业负责招聘的马先生说,“因为公司大部分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旦有人长时间请假,我们必须重新招聘人员,这无疑给公司造成了麻烦,甚至是损失。”牡丹晚报记者了解到,绝大部分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都会有这种考虑,尽量选择婚后有孩子的女性,而不是选择已婚未育的。某孕婴用品销售公司招聘经理冯女士认为,没有结婚的女性,无论是从性格上,还是从工作态度上来看,往往不够稳定,不够稳重;而婚后有孩子的女性,对工作的选择更成熟,更有责任心,一些公司也会从这一方面考虑,更多地选择婚育后的女性。

  某企业招聘经理给牡丹晚报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以公司的销售人员为例,员工通常怀孕3个月左右会告知公司人事部,按照劳动法对妊娠妇女的特殊保护,企业通常会减轻她的工作压力,且不能随意开除、调岗、调薪。在她享受3个月产假期间,按每月工资3000元计算,就等于损失近万元。

  而在菏泽,一些公司员工一旦准备要孩子,就得被迫辞职,因为鲜有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支付给孕期员工工资。“不来上班,就没法发放工资,我们是小公司,承受不了太大的经济压力。”某销售公司招聘经理李先生说。

  专家:提高自身竞争力是关键

  面对众多女性求职困境,有关专家表示,“已婚未育”的女性若在较短时间内有生育计划,最好不要换工作,而最重要的还是要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从而加强竞争能力。

  “女性求职者如果有育儿计划,在求职时也不要有所隐瞒,因为谎言一旦被揭穿,企业就会怀疑你的诚实度,这会降低你在企业领导心中的形象。”菏泽市人力资源市场主任张东利说,“现在绝大多数企业在招聘人才时,看中的还是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无论是否婚育,女性求职者都应该保持自信,用最好的一面来面对竞争的压力。”

  妇联:呼吁企业维护女职工权益

  “已婚未育”的女性在就业上遇到了很多困难,到底该如何去解决呢?记者采访了市妇联发展部的相关负责人。她表示,这其实是一个很严峻的社会问题,几乎每个城市每个企业都存在,我们呼吁企业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去面对和解决。

  另外,她建议,一些“已婚未育”的女性可以选择更加灵活的就业方式,比如电商,还可以找一些“短期工”,来维持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