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招聘男女有别近半求职者遭遇就业歧视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日期:2017-12-28 浏览

  你是否遇到过“限招男性”、“年龄28岁以下”此类招聘信息? 17日,大渝人才将在陈家坪展览中心举办“大渝人才2015重庆秋季大型人才交流会”。15日,发布了一份问卷调查显示,有42.2%的受访者表示曾遭遇过就业歧视。其中,身高歧视占19.1%,性别歧视占21.8%,年龄歧视占21.1%,社会出身歧视占23.1%。

  职场男女依然有“别”

  近年来,日益激烈的职场竞争,女性在职场中所占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

  在有关性别与招聘状况的调查中发现,平均每6个女性被调查者中仍有1个女性因自己的性别而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的情况。而在对用人单位是否愿意录用育龄尚未生育的女性进行调查发现,36.9%的用人单位表示不愿聘用育龄尚未生育的女性。

  性别歧视一方面源自思想观念,男主外女主内观念仍是社会主流,女性在整体就业结构中地位低于男性。

  职场女性面临着比男性更严峻的挑战,工作之外女性因为结婚、生孕、照顾家人等一系列事情需要付出太多时间和精力,因此有很多的企业存在歧视女性。

  同工不同酬依然突出

  “同工不同酬”至今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相同的岗位,做着同样的工作,许多企业男女工资计算方式不一样,收入差出好几倍。调查显示,女性收入平均低于男性21.7%。社会分工不同,女性通常需要承担更多照顾家庭的重任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即使知道待遇存在差别,如果薪酬差距在自己的接受范围内,许多女性会选择隐忍。

  大龄未育女性求职易遭拒

  是否婚育、年龄偏大,甚至于单身与否等问题让不少女性求职者被企业拒之门外。46.6%的受访人明确表示,已婚未育女性和大龄未婚女性在找工作过程中会受到差别待遇。针对企业的调查中,36.9%的用人单位不愿聘用育龄尚未生育的女性。

  鉴于法律上的规定,企业在招聘信息中一般不会明确拒绝已婚未育的女性。女性结婚生小孩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这期间,难免会影响工作。《劳动法》规定,企业对妊娠期女性应按月支付工资,不得随意开除、调岗等。正是考虑到这些因素,一些企业不愿聘用大龄未育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