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前三季度21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日期:2017-12-28 浏览

  今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2015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发言人李忠通报了2015年三季度人力和社会保障方面工作进展情况。李忠介绍到,截至9月底,全国有21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3.3%。

  李忠介绍到,三季度,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指导督促企业按规定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指导。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截至9月底,全国有21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3.3%。劳动标准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了对地方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指导,规定2015年9月3日放假期间劳动者工作工资计发办法。

  李忠还介绍到,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不断完善。前三季度,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案件60.7万件,涉及劳动者85.2万人,同比增幅为16.3%和18.1%。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9月底,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7.5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44.4万户,督促用人单位与284.3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324亿元,涉及劳动者344.8万名。

  在谈到人社部下一步工作重点时,李忠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继续推动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依法规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转型升级和兼并重组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研究制定用人单位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社会公布意见。加大力度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