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千多家央企高管限薪令敲定针对组织任命高管“限薪”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继72家央企高管实施新的薪酬改革之后,一场更大范围内的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即将揭幕。根据媒体报道,由人社部等方面制定的《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已经全部通过相关方面的审核、批复。
据接近人社部的专家介绍,本轮国企高管薪酬改革的重点,主要是对组织任命的国企高管实行“限薪”。实施改革后,绝大多数国企高管的薪酬水平都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比较大。其中,对于组织任命的国企高管,下一步的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对于通过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会实行契约化任期制管理,其薪酬结构和水平,是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来确定,会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对于在年度或任期考核中不合格的国企高管,属于组织任命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是市场化选聘的,则会被解聘。
据了解,这次通过批复的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是针对中央各部门的所属企业,这部分企业数量庞大,大约有6000多户。针对地方国企高管的薪酬改革,企业的数量就更为庞大,牵涉的国企高管也就更多。
专家补充介绍表示,整体上,下一步对国企高管实行的都是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和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而针对全国范围内国企高管的薪酬改革。实际上,最终指向的是整个国企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最根本的目的是以小改革撬动大改革,薪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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