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推行灵活就业政策每人可享1202元社保补贴
8月24日,柯女士向濠塘社区居委会递交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资料,这是该社区初步审核合格的274人之一。
据了解,今年我市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对象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并参加了社会保险未曾享受过社保补贴人员。女性满40周岁不足50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不足60周岁,其实现灵活就业后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随时申报、按季办理,每半年发放一次。本次补贴从2014年1月开始,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确定的补贴季度及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分别给予60%的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对象可连续享受3年。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月到2015年1月,我市共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4590201元,享受补贴对象达8066人(次)。按照新标准,今年下半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1202元。另外,预计下半年可享受补贴对象将达到1万人以上。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交5项审核资料,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书;灵活就业证明;市灵活就业援助对象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目前,各区、街道正在紧张进行补贴对象资料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