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快“工资立法” 明年建工资标准体系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日期:2017-12-28 浏览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焦开河在贵阳举行的“行业工资政策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将加快工资立法和劳动工资标准体系建设,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劳动工资法律和标准体系

  收入差距过大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统计数据显示,从2008年到2013年,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平均实际年增长率9.57%。

  焦开河说,中国当前在职工工资分配方面还有许多问题要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部分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收入较低的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企业侵犯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工资集体协商的有效性需要不断提高。

  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城镇平均工资40%

  “中国将加快工资立法和劳动工资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加强劳动定额工作指导意见》,修订《最低工 资规定》,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劳动工资法律和标准体系。同时,推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合理增长。”焦开河说。

  据悉,中国工会还将积极稳妥推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各行业建立有行业特点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到2015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