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获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今天,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
广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何宁卡告诉记者,广东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9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的改革;12月底前完成乡镇改革,并将先行车改地区和单位规范到位。何宁卡强调:“确保全省于今年底前完成改革。”
◎涵盖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及参公单位
据了解,广东省目前推出的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涵盖省直和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包括纪委机关和党委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党委、政府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改人员包括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据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改革待中央的改革方案出台后,再另行推进。
◎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科级上限为每人每月650元
如何确保公车改革实现支出节约?何宁卡表示,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省、市、县各级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要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全省整体节支率原则上要达到7%,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按照整体节支率7%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改革实施方案,对达不到节支率目标的地区将适当降低该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方案》规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的区域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距离等条件合理确定。规定各职级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并确定全省各档次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上限为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上限为每人每月650元。
作为首批完成改革的单位,广东省直机关具体补贴标准已经明确,总共划分为8个档次,分别为: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5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8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0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450元,科员每人每月300元,科员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月250元。
这8个档次只是目前省本级机关的补贴标准,各地市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之对应,但必须在中央和省规定的上限范围内,而且同一地市必须实行统一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也不得超过20%。
◎先行车改地区公务员收入或会降低
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按照节约成本、保障公务的要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体现了官民平等的制度设计理念。
事实上,过去十多年,广东部分地区已经率先进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探索。基于当时的改革条件,比如私家车普及程度、公务出行成本以及公务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已经实施车改的各市所确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普遍高于本次车改的补贴标准。
这次车改对先行改革地区来说,按照现行标准规范交通补贴是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这些地区公务员总体收入下降也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