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期限将至仅7省调整公务员工资有的不升反降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日期:2017-12-28 浏览

  “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5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落实定下了最后期限。记者从全国31个省份的人力社保部门以及12333人力社保咨询热线处了解到,截至昨日,陕西、重庆、广西、青海、福建、内蒙古和山东明确表示工资调整已部署落实,还有部分省份表示相关实施细则正在报中央批准。调整之下,大部分公务员的工资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也有一些地区的公务员因基本工资提高导致纳税基数增大,再扣除养老金,工资“不升反降”。

  陕西最高一月可涨近千元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6月的工资已经显示有调整。该省人社厅一名负责人称,陕西6月1日召开了工作布置会,“平均涨了300多元,但具体到个人,有多有少。”该省的工资调整按照现有职级和工龄调整,“科级干部涨了100多元,涨得最多的是临近退休人员,最多可涨近千元。”

  重庆市某机关公务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身边的同事这个月的工资都有变化,基本上调了100多元。据重庆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局于6月14日布置了工资调整工作,各区县都按要求在6月调整了工资,平均涨幅300元左右。

  广西人社厅表示,已按国家统一文件调整了公务员工资和公务员养老金的缴纳。据福建、青海、内蒙古等省份人社部门介绍,工资调整已部署落实,即使6月不涨,7月也会体现出来。

  北京市某街道公务员表示,6月的工资已发到手,与5月相比没变化。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正按有关程序向上级机关报批,具体进度还不清楚。此外,天津、湖北等地也表示,实施方案正在报批。辽宁省人社厅表示,初步的实施意见已报省政府研究。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州市人力社保部门明确表示,调整公务员工资工作的执行时间表将密切根据国家与广东省的工作安排推进。

  昨日,其他省份相关部门未就6月底前调整工资一事对新京报记者作明确答复。

  有省份6月工资“不升反降”

  对于已经落实了工资调整的省份,记者发现,一些地区6月的公务员工资并不都是上涨。青岛一网友给当地社保部门留言称“6月份说是涨工资,可是到手的却少了,请问是怎么回事?”

  青岛市人社局副局长孙义先回复网友提问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办法是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减少津贴补贴标准,“青岛市在部署工资调整时,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预扣,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时,与社会保险缴费进行换算,实行多退少补。因纳税基数提高,个人所得税缴纳数额也相应提高,部分公务员实发工资会有所降低。”

  人社部发言人李忠也曾表示,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所以对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这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

  李忠在2014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基本工资没有调整标准,在工资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形成了不尽合理的工资结构,这不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工资的作用,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

  背景

  总理近期两次强调落实工资调整

  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社保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明确了今年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5月12日,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确定落实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在6月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再次强调,要保障广大基层公务人员、包括国家部委的处级及以下公务人员工资收入的合理增长,有关工资调整的政策必须尽快落实到位。

  在李克强多次强调落实工资调整政策期间,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也表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已经发到各单位。

  事实+

  公务员的五次工资制度改革

  1956年:第一个工资制度出台。当时全国的干部适用同一张工资表。这张工资表中,政府的雇员被分为三十个工资等级,工资一至三级是给最高级的领导干部(比如主席、总理、副总理等)。同一工资级别的干部的收入在各个地区是不同的,全国一共分为十一个工资区。如果地方政府对财政支出拥有极大的支配权,可能会将一部分公共资源用于改善职工的福利。

  1985年:有限分权的工资制改革。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基础工资是希望能大体维持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而工龄津贴则是反映一个干部参加工作的年限,并明确了工资分级管理权限。而工资管理(包括确定职务工资),各部门和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自主权。逐步发育壮大的私营部门实施灵活的工资政策,工资水平与市场基本相匹配。当时民间有说法是“造导弹不如卖茶叶蛋”。

  1993年:地区津贴出世。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高级人才的薪水远低于企业同类员工的水平,低技能公务员收入却高于企业同类员工。与此同时,地区附加津贴展现了巨大的负面效应,成为“自肥”工具。一些重要部门有各种额外收入,其中一部分就成为津贴的来源。

  2006年:全面中央收权。2006年工资改革文件开宗明义提出:“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阳光工资”意味着所有公务员的工资都是公开透明的,但这个“阳光”主要还是对内。至于中央政府的收权,则主要是通过工资审批权限进行的。按照现行的做法,地方的津补贴标准要根据“下管一级”的办法报请上级政府审批。也就是县里的津补贴标准要由市级政府进行审批。

  2015年:再提津补贴问题。从2006年至本轮调整前,公务员基本工资已9年未涨。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增加的基本工资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同时,此次调整也将向基层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