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改新政出台率先迈入深水区3年内完成公立医院薪酬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日期:2017-12-28 浏览

  今年1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在江苏、安徽、福建和青海四省实行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旨在通过有条件的省率先探索,为全国医改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以点带面。

  2月27日,社会普遍关注的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正式出炉。江苏省深化医改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

  记者注意到,江苏将在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等8个方面先行先试,勇于突破,这也意味着江苏医改在全国率先迈入深水区。

  分阶段:2017年和2020年两个时间点

  记者注意到,医改试点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循序渐进中步步深入。方案中指明医改路径和两个重要时间节点——

  到2017年,率先完成中央明确的医改任务,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公益性得到强化;分级诊疗取得突破,基层首诊比例显著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社会办医规模进一步壮大,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达到20%以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有效运行,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全面落实,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5%以内。

  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0%左右,医疗卫生发展整体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城乡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以现代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医疗卫生监管体系为重点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框架。

  基本原则是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改革,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公立医院改革动真格——

  严禁举债建设减少特需医疗服务 推动去行政化

  公立医院改革一直是医改中的重头戏,江苏将在2015年上半年,选择3个市和3个县(市)开展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15年底,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公立医院定期将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等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对社会公开。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上半年,江苏所有县(市)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2015年底前在所有公立医院推开。

  记者注意到,此次改革的重点将合理把控公立医院数量规模,省辖市政府主要办好1—2所三级综合医院、1所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及精神、儿童、传染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县级政府主要办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和1所中医医院,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以上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控制并逐步减少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供给。

  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在2014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基础上,2015年上半年,制定城市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方案;2015年底前,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5年底前,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全面落实。

  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省负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公立医院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产品,不得与企业进行“二次议价”。

  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打通双向转诊通道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视察江苏镇江基层卫生院时曾称赞那里的双向转诊制度,殷切希望医疗机构破解难题,逐步改变“大城市大医院就医人满为患的战时状态”。今年起,江苏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构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根据“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总要求,2015年江苏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力争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救治模式。

  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据介绍,江苏将明确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对象实行基层首诊的相关规定,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建立合理的就医流向。对按规范从基层办理转诊的,实行差别化的医保结算政策;对符合下转指征转至基层治疗、康复的,提高报销比例;对于未按程序就医的,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药费用。